又到了一年一度研究生要畢業的季節,開始要完成實驗

通常實驗都需要蒐集很多樣本作統計,來判斷所提出的方法可不可靠

但是需要蒐集多少樣本呢?

學過機率與統計的都知道

依據中央極限定理和大數法則,

想要做一份具有相當準確性的統計,是不需要蒐集所有母體樣本的

只要蒐集到一定程度,其統計結果就能代表母體全部

但到底要蒐集到什麼程度呢?

有沒有一個明確的準則?

在此介紹一個Dillman於2000提出的公式

number of samples  

Ns = 須完成的樣本數

Np = 母群體規模

(p)(1-p):母群體異質性程度,通常設p=0.5 (此為最保守策略,因為變異數最大的情況會發生在母體兩半互為不同類別)

B:可容忍的抽樣誤差,通常設0.03 (抽樣誤差正負3%)

C:可接受的信賴區間(信心水準),通常設1.96 (該數值為可接受的信賴區間95%所對應的Z分數)

這個式子,其意義在於設定一個信心水準和可接受的抽樣誤差範圍,來降低所需要的樣本數。

 

範例

將母群體規模為600及100000,使用以上的數值

代入此式

當母體規模為600,所需樣本數:384。

當母體規模為100000,所需樣本數:1056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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